双招双引
泰安高新区科技创新政策
《泰安高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
政策介绍:
“泰安高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通过创新创业大赛确定支持项目,资助国内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计划与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山东省竞技计划”)同步进行。由高新区科技局联合人事劳动局和财政局组织实施。
政策依据:
《泰安高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暂行管理办法》(泰高科字[2019]5号)
支持方式:
大赛奖励标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支持额度分别为2万元、1万元、5000元。
后续支持措施:获奖项目进入高新区创客空间、大学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发展的,免费提供一定的工位及办公场所,期限一年。获奖项目承担人12个月内为转化获奖项目在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再奖励15万元、10万元、8万元。获奖项目承担人或团队成员在区内企业就业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再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4000元、3000元的奖励,连续奖励2年,资金直接拨付所在企业,由企业负责发放资金。
申报时间:与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山东省竞技计划”)同步进行,根据通知申报。
业务咨询:
高新区科技局 893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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