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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五项措施打造“阳光司法”工程
本站    2013/11/1 9:46:22    1397

 
    □通讯员 贾汇明
    近年来,高新区法院把加强司法公开作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切入点,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将司法活动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全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
    重视便民、利民服务,推进立案公开。充分发挥立案窗口的示范作用,将受案范围、案件受理条件、诉讼费收费标准、审理与执行工作流程、案件诉讼指南制作成版面向社会公开。积极开展“七个一”服务活动,一张笑脸相迎,一声真情问候,一把椅子让坐,一杯茶水相敬,一片热忱立案,一句暖心话相劝,一声再见相送,实现立案办事有人引导,咨询法律有人答复,查询案件有人帮助,承办法官有人联系,确保人民群众不多等一分钟,不多跑一次腿,真正做到立案审查、查询咨询和答疑、诉讼费收取、材料收转、接待接访等一站式服务。
    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推进庭审公开。完善庭审公开制度。明确庭审人员的岗位职责,建立公开庭审、司法公示与服务承诺、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细化责任、加强协调,从组织上确保审判公开工作常态化。严格落实庭审旁听制度。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均当庭说明理由。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于开庭3日前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进行公告,将开庭时间、审判法庭地点、独任法官、合议庭成员等开庭信息按规定提前对外公开。对有影响的案件,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参加旁听。
    注重法律效果,推进裁判文书公开。重视裁判文书质量,在要求裁判文书适用法律准确、说理透彻、用语规范、简洁清晰、精练易懂的同时,认真开展判后答疑,运用法理、事理、情理相结合的方法,向当事人阐明程序的合法性和实体处理的公正性。坚持裁判结果公开,在法院网站设置裁判文书公示栏,指定专人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除按规定不宜公开的案件外,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均公开上网,增强裁判的透明度。
    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医院等走访调研,举办法律专题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听取意见建议。在大中院校设立“示范法庭”,选择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将庭审搬进校园,搭建司法与院校师生沟通联系的平台。发挥法院和社会媒体、微博、微信等平台的作用,今年1-10月在各级主流媒体发表新闻宣传稿件36篇,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积极传播司法正能量。
    强化内外监督,确保公开实效。院里成立督查组,开展日常督查工作,对准时开庭、人员旁听、审判程序、庭审效果、裁判文书等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公开审判效果。在审判法庭、立案庭制作了诉讼须知、法庭纪律等宣传展板,公开我院的基本情况、举报电话、监督措施,定期召开当事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将司法公开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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