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高新区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通讯员 贾汇明
2月11日,高新区法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实际确定贯彻落实措施,为切实做好2014年法院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精神实质。要求全院干警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努力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把握精髓;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带头贯彻、带头落实,做出表率,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转化为抓好管理、办好案件、带好队伍的重要动力。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法院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进一步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集中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日常政治理论学习和专题教育培训,增强做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积极谋划部署2014年全院各项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要求全院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谋划好2014年的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明确推进措施,为做好2014年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坚持把执法办案牢牢抓在手上,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集中精力办好各类案件,全面提高办案质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和工作作风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