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高新区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通讯员 薛 兵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近日,高新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区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本次整治活动依据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管理、特种设备、建筑、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全区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情况进行大检查、大治理,实现安全培训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治理检查全覆盖,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治理整改液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活动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成立专项治理的专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形成政府领导、协调联动、联合执法、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要组织对辖区内和监管范围内的涉氨制冷企业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明确工作责任,并督促涉氨企业认真填写《泰安市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调查表》,上报高新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本次专项治理作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与“打非治违”相结合,采取明查暗访、回访检查等方式,彻查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要与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同时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表扬好的经验做法,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大力宣传液氨使用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动员企业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进行自查自改。
对专项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或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各涉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部门和制冷车间负责人按时参加市政府安委会将于10月中下旬组织举办的2期液氨使用安全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