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高新区扎实推进“乡村文明行动”
□通讯员 马 云
“乡村文明行动”活动开展以来,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高新区深入实施以“抓亮点、促提升”为内容的“乡村文明”主题行动,将此项活动作为改变村居面貌、提升乡村精神文明水平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力推进。
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高新区建立了完善的领导体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县级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选派党员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制度,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省、市级文明单位在“乡村文明行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制定下发《泰安高新区“乡村文明行动”提升工作方案》,细化了有关部门、单位在实施“乡村文明行动”中的职责分工,确立北集坡、新区街道管理中心作为该活动的责任主体,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的责任机制,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为确保“乡村文明行动”各项工作的开展,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考核,对达到市、区标准要求,完成任务的社区、村,区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奖励。对工作拖沓,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取消有关评先树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在推进“乡村文明行动”中,大力实施了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建立完善村(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使群众有章可循。积极开展道德模范、“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表彰等活动,弘扬传统美德。开展“新区新生活”教育培训活动和“做诚信高新人”活动,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养成良好的个人品德;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建设工程。强力推进村居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确保全区村居均建有文化大院、农家书屋,新型社区全部配套建设文化活动中心。深入挖掘、整理优秀文化资源,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和传承,培育特色,力争创建几个特色文化村(居)。继续抓好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培养文艺骨干,组建文体队伍,广泛开展广场舞大赛等品牌文化活动和各具特色、群众广泛参与的文体活动;大力实施环境建设工程。保持街巷道路两侧墙面无乱涂乱画和小广告,在主要街道和重点路段两侧栽种绿化树木、花卉。严禁私拉乱倒废水、废渣和危险废物。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坚决控制道路扬尘、施工扬尘污染。保持无乱石、无杂草、无杂物、村内道路绿化处无农作物。实现村居周边、房前屋后、主要街道两边植树种草,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实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社会管理一体化,努力把未拆迁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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