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法院“四个坚持”抓好审判执行工作
□通讯员 贾汇明
8月16日全市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结束后,高新区法院立即组织学习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确定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抓好审判执行工作。
坚持依法履职,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业绩。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妥善化解好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群众安居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发挥好人民法院惩治犯罪、化解矛盾、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司法为民,在服务保障民生上有新作为。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巡回办案、司法救助等工作,全面推广“四心工作法”,切实为群众解决涉法涉诉难题;进一步加大信访工作力度,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积极构建防止新的信访案件发生的长效机制。
坚持公正司法,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有新成效。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进一步严密办案程序、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做到认定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切实强化即时监督和流程节点控制,科学合理设定控制节点,实现对案件的全程动态监管。
坚持素质强院,在提升司法能力上有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岗位练兵,深入开展“争创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筑牢廉洁司法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