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高新区财政局加强监督 完善程序 推行阳光政府采购
高新区财政局建立管采分离、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新体制,实现了政府采购“阳光作业。”
在政府采购环节,坚持把好“三关”。一是把好项目审批关,对未落实采购预算资金的项目一律不批;对未进行投资评审的工程采购,一律不批;二是把好采购方式审批关,坚持符合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实行竞争性谈判;符合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实行询价采购;三是把好采购资金管理关,依托国库集中支付平台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由采购办凭发票、政府采购验收单和政府采购合同从采购单位基本帐户直接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特别对中标金额与验收单、发票的金额是否一致进行严格审核监督,确保政府采购廉政风险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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