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3月5日,高新区召开平安新区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市平安建设会议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平安新区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3年平安新区建设任务。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陶长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陶长江指出,2012年,高新区政法、维稳、安监、城管、消防等平安建设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建设经济科技强区战略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维护和谐稳定大局,同时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城管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行业专项整治等工作,杜绝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积极进展。2012年高新区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使平安新区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陶长江代表党工委、管委会就2013年平安新区建设工作提出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平安是第一民生”的观念,围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总目标,突出抓好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城管执法四项重点,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为圆满完成跨越发展基础年各项任务提供良好环境保障。陶长江进一步强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扎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全方位搞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毫不放松地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水平,努力实现社会管理新突破。
对下一步平安建设工作,陶长江要求,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好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整体合力。要做到对属于本属地管理范围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积极主动承担起应负的责任。对需要配合协助的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参与,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认真研究工作,善于总结提炼规律性东西,不断提高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真正建立起平安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企事业单位、村居平安建设基层组织,完善规章制度,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多层次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持续稳定的良好环境。
会议表彰了2012年度平安新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党工委副书记孔祥湖主持会议,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责任状。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姚来新宣读了有关表彰决定,并与相关单位签订执法联动工作目标责任状。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照星,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刘振华出席会议。区直、双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政法干警、行政执法队员、消防官兵、农村巡逻队员代表等共计260余人参加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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