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国税局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高新区国税局坚持从六个方面入手,全面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在履行职权方面,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和各项税制改革措施,认真做好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税收实体法、程序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在完善执法程序方面,要求干部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完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收保全、税收强制、税务行政处罚等制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法。完善告知、公开、回避、调查取证、听证、催告等程序制度,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监督权。在行政裁量权方面,要求做到不仅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还要尊重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既要合法,又要合理。制定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以税务行政处罚、应纳税额核定为重点,明确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细化、量化各类行为的具体情形及其适用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和方式,指导执法人员合法合理行使行政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在重大税收执法权制约机制方面,不仅加强事后监督,还要加强事前和事中制约。通过分解权力、增加审核等方式强化制约机制。在改变税收执法方式上,做到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等手段并用,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结合,对纳税人进行教育和警示,促进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规范内部行政管理方面,结合构建完善内部行政管理体系,健全人事、财务、后勤、公文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统筹协作、考核考评,不断提高内部行政管理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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